悠纱有栖(悠纱ありす)以身试法,以后新人要这么用!
看完救济法案的内容,你是不是觉得大事不妙?虽然没有如某些人要求的连本番的行为都禁掉,不过连我们这些局外人都能感受到立法诸公们想保护年轻女孩免于受到荼毒的善意,人在局中的经纪公司和片商感受自然更深;不过新闻报导的只是立法的方向,并没有详细说明法条的细节,现在就让我简单讲一下,日本打算如何保护那些入行的新人,首先合约内容必须完全说明给薪标准以及工作内容,不得有任何威胁利诱之情事这个应该的,拍作品片又不是暑假打工陷阱,但重点来了,为了给决定入行的新人女艺人好好思考的时间,让她们搞清楚自己到底适不适合这一行,所以接下来有两大注意事项ー
1.签约完的第一个月不得安排拍片。
2.签约完的第四个月方可让作品上市。
然后,对,没错,应该有些朋友猜出我要讲什么了,那就是在这段期间,只要女艺人愈想愈气或是愈想愈不对劲就可以无条件解约,事务所不得求偿⋯
我的妈呀,这样子让经营事务所的风险真是无敌高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大概讲一下女艺人从签约到出道的状况,从桜木凛等人的引退文就知道她们从进入事务所到出道作问世大概花了半年的时间,那是因为她们是大型女艺人,事务所花了很多时间前置作业训练她们并且找一家好片商签下长期契约;但现在不一样,在业界愈来愈速食的情况下,因为新陈代谢太快,所以现在新兵训练的时间很短,没能得到专属合约的女孩几乎都很快就上了战场!
然后我们常说片子从拍摄到完成要三个月,所以一个月后才能拍片、四个月后才能发片好像并不过分,但有很多新人她们出道的平台是像MGStage这样的网站,那边的作品不需要到两小时,片子剪辑也不如一般DVD作品那样仔细,很多时候就是顺剪营造自拍的感觉,但新规定一出,大家也都不用抢快了〜
但最恐怖的还是从入行到片子发出来的四个月内女艺人有权无条件放弃合约而且不得求偿,那这样子事务所要不要给薪水?片商要不要付片酬?试问世界上有谁是这样做生意的?但很奇妙地,日本正打算用法律的力量让大家不但反悔有理而且钱照拿不用赔,试问这样的生意谁敢做?
这样的解说应该可以让大家明白为什么新法实施后未来可能很难出现大型新人,如果真的全照新法规定地去做,谁敢养新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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